
根据《关于开展公开选拔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物价局)副职领导干部的通知》(区委【2009】69)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量化评价考察,并经区委研究,决定下列3名同志拟提拔任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时,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时,提倡署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邮编:311100;受理电话:(0571)86233007、86224313。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