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常任制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过去党代表总被戏称为“一次性”代表,“五年开次会、会期二三天、举举手、画画圈、散会就靠边”,而实行常任制改变了这种现状,让“一次性”代表履职常任。运河镇作为余杭区乡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单位,在党代会常任制工作上先行一步。
一会,理顺权力授受关系
一会,即年会。作为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年会主要有听取和审议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听取镇党代表提案、建议意见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镇党代表专题发言;讨论和决定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对镇党委、纪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听取和审议镇党委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等六个方面的职权。运河镇于2009年1月6日召开了镇二届二次党代会,会议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分小组讨论运河体制调整后的发展思路、应对金融危机的方式方法等重要内容;收集提案、建议意见13条;对党委、纪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真正让党代表考评班子工作实绩,理顺权力授受关系。
两制,保障代表履职权力
两制,即机构保障机制和代表活动管理机制。机构保障机制主要指从组织上、经费上保障党代会常任制顺利推进。2008年7月,该镇成立了党代会常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运河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同时,成立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办公室,与党群办合署办公室,具体负责党代会常任制日常工作。并设立了党代会常任制活动专款,常任制工作各项经费均列入镇财政预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参加活动还可以适当给予补贴。代表活动管理机制主要指订立了党代表常任制“1+X”制度框架,即“1”个基础制度—《关于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实施意见(实行)》,“X”个分制度—《运河镇党代表日常管理制度》、《运河镇党代表活动制度》、《运河镇代表大会提案、建议意见处理办法》、《运河镇党代表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等。这些制度对党代表资格的延续性、有效性,党代表活动的合法性、必须性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回答,确保了党代表履职权利和行为有章可循,为党代表真正发挥作用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化,激活代表责任意识
三化,即学习教育经常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代表活动常态化。学习教育经常化是指做好党代表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党代表履职素质要求。从2008年至今,该镇先后开展了党代表权利义务培训班、党代表小组正副组长业务培训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培训班等集中专题培训和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如何推进城市化进程、如何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等小组专题培训,有效改善了党代表认知结构,增强了履职素质。阵地建设规范化是指建立党代表日常活动、联系沟通的场所,确保党代表活动正常开展。到2009年5月,该镇分别在兴旺村、博陆村、唐公村、合作银行运河支行、博陆搪瓷厂等五个单位建立了党代表小组活动室,并做到统一门牌标识,统一室内布置,统一配套设施,统一制度上墙,同时实现与远程教育平台贯通,建立起新的党建信息共享、教育培训共进渠道,为党代表议事、决策、开展活动提供平台。代表活动常态化是指党代表全面开展察、监、联、议等各方面活动。2008年至今该镇先后开展了党代表小组活动10次,其中集贸市场改造升级视察调研1次、企业应对金融危机视察调研1次、黑鱼园区综合整治视察调研1次;体育创强专项监督2次、重点推进村环境整治专项监督1次。同时,首创两级联系制度。党委委员与30名党代表、20名困难党员结成对子,共走访联系78次、帮扶资金2万余元;党代表与204名党员群众结成对子,共走访联系315次。首推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到目前为止,共有14名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参与运动会筹资、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资产处置、党建月工作安排、项目建设考核等年度重点工作的讨论和研究,共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9条。首发党情通报单—《运河党情》1期,通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员发展、转正情况、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干部考核情况。